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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局联合签署《青少年法治教育暨权益保护框架协议》

来源:四川教育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刘葵心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8-25

2018年8月24日,在龙泉驿区第二小学的会议室里,龙泉驿区检察院与龙泉驿区教育局正式联合签署《青少年法治教育暨权益保护框架协议》。rFD四川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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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由龙泉驿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英武主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广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勇,专职检委会委员熊翎,区教育局班子成员,区教科院书记和正副院长,区社区教育中心主任,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专兼职督学,局机关科室长,“驿路花开”志愿者团队成员等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rFD四川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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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长姚广平和龙泉驿区教育局局长黄与红现场签订框架协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勇作了《青少年法治教育暨权益保护框架协议》说明,区教育局副局长张英武介绍了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合作方式。rFD四川教育在线

区检察院检察长姚广平和区教育局局长黄与红为“驿路花开”志愿者团队授牌,同时为志愿者团队代表发放证书。由48名教师和检察官组成“驿路花开”志愿者团队在团队负责人的带领下宣誓,表达将用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为龙泉驿区青少年提供志愿服务,以帮助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决心。rFD四川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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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局长黄与红现场向全区教育工作者明确了三点要求:rFD四川教育在线

一、明确目标、矢志不渝。要求全区教育者要明确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目标,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帮助他们学法、知法、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rFD四川教育在线

二、统筹谋划、真抓实干。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用统筹的思想抓好工作。由教育局宣教科牵头制定具体的法治教育实施意见,把法治教育列入学校法治化管理轨道。各校做到有人统筹管、有人具体抓,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要充分利用社团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如播放法治教育宣传片、普法电影和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治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检察院的普法教育基地、参观监狱,旁听有关案件的审判活动,请“驿路花开”志愿者团队讲法制课、搞心理干预,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同时各中小学要加强法治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治教育教学内容,要把法治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rFD四川教育在线

三、整合资源、形成共识。学校要明确职责,给教师定任务、下指标,要将法治课的效果与常规教学实绩挂起钩来,与年终考核、评优晋级挂起钩来。同时,用好家庭和社会资源,动员各种力量形成共识,共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rFD四川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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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长姚广平为全体参会人员作了《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的法治教育专题讲座。(通讯员 刘葵心rFD四川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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