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走进成都市东城根街小学,开展了“宪法伴我成长”法制宣传活动。
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给东城根街的同学们播放了宪法宣传片,让该校同学们初步了解了我国宪法知识,工作人员们又向该校同学们讲解了宪法的基本信息。同学们明白了之所以确定12月4日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青羊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还向该校同学们讲解了宪法的起源和修订,并向他们普及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这一基本常识。
青羊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以年龄发展为主线,将一个简单的人物——“小明”,和一系列故事串连起来,向该校同学们讲解了宪法在各个年龄段所赋予公民的相关权益和义务,让他们对于身边无处不在的宪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理解完宪法知识,东城根街的同学们纷纷在黑板上画出了心中的宪法。其中一位同学说:“宪法就是一双保护手,像伞保护我们不受外界的雨雪风霜”。
活动最后,东城根街全体同学起立,右手握拳放于耳边,在青羊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相信通过这样的法制教育课程,能让“法”在东城根街小学同学们心中埋下正义之根、星星之火,让他们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个遵法守法爱法的合格小公民!(东城根街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