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创新创业典型等奖励,合计每年4000余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1000-10000元/生不等、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20000元/生、创新创业典型5000元/生。2017年,国家主要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8000元。
四川农业大学设有三个校区:雅安(微博)校本部、成都校区和都江堰(微博)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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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2017年计划招收本科生6970人,预科生456人
西南民族大学2017年计划招收本科生6970人,预科生456人。招生来源计划报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政策,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调档比例及其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规定中适用的加、降分政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普通类本科专业和预科班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即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测科目等级在4C及以上、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将选测科目等级A+、A、B+、B分别赋值4、3、2、1并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浙江省实行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平行志愿录取;上海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组内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
4.其余省(区、市)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同等分数条件下,专业分配优先原则
(1)专业志愿顺序;(2)少数民族优先;(3)相关科目成绩,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进校后须加试徒手画。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者,学校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