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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女子街头被抢 “倒霉”抢匪逃跑时摔倒被擒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网站编辑  热度:1250℃   发布时间:2015-10-04
      1月21日中午,威远严陵镇南大街。独自逛街的年轻女孩小杨突然被一男子猛力扯下挂在肩上的手提包。眼看劫匪逃远,一名热心市民闻讯后随即追了上去,成功将抢匪擒获。

  日前,抢匪徐某经威远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审理查明,事发当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徐某闲逛至威远县严陵镇南大街人行道时,发现被害人小杨一人逛街,便趁其不备将小杨挂在右手的红色提包抢走,得手后的徐某逃跑。

  此时,一名热心男子闻讯后随即追了上去。幸运的是,抢匪徐某逃跑中慌不择路不慎摔了一跤,追上来的热心男子随即将徐某一把抓住。小杨追赶到现场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公安民警到现场将徐某抓获。

  据悉,小杨被抢夺的红色女士提包内有智能手机一部、红色女士钱包一个,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900元,被抢物品均已返还给她。经威远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手机价值2610元,皮质女士钱包价值200元,女士提包价值449.10元,共计3259.10元。

  法院还查明,现年36岁的徐某,还曾在2006年3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威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1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威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2年4月1日才刑满释放。

  威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当场夺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夺罪,应予刑罚处罚。徐 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庭审中,徐某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其犯抢夺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责任编辑:李雪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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