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出炉。全省高考(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除外)于6月7、8日统一组织进行。四川高考今年全部采用全国卷,专科一二批次合并,在第一志愿设置了9个平行志愿,艺体本科一批次和专科专业批次录取均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
考试安排
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中的语文、数学(文、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科,以及外语科小语种、汉语均使用全国卷。试卷由省统一印制。
志愿填报本科截止时间为6月28日
考试结束以后,考生成绩将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6月25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考办登记。
高考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专科志愿在7月5日12∶00前完成填报。
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对口招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以下类推),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批各设置3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一般为数个院校的平行志愿,当未完成计划院校较多时将采用“X+Y”平行志愿组模式征集志愿,其中X、Y分别为数个院校的平行志愿。征集志愿后,首先投放X志愿,X志愿录取后仍有未完成计划的,则即向未完成计划院校投放Y志愿。征集志愿个数根据当次未完成计划情况确定。
招生录取
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省招考委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院校在川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各类别、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第一、二批,专科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将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
按照规定,在后续志愿投档后,高校不得退掉已投的考生档案,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加分政策(部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烈士子女加2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下列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加5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