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男孩小雨在小区玩耍时,发现邻居小张家门口的未拆外卖无人看管,便偷偷取走食用。此前小张多次遭遇外卖丢失,为教训偷拿者,他特意点了一份变态辣外卖。
小雨食用后不久出现剧烈腹痛、呕吐等症状,送医诊断为急性肠胃炎,住院花费两千余元。
小雨家长认为小张存在过错,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小张则表示外卖是自己合法购买,小雨系偷拿,自己无需担责。
律师明确表示,小张不需要担责。因为小张点外卖是正常民事活动,既不违法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小张虽然点了变态辣外卖,也预见到外卖可能会被偷,但小张的行为属于事先的防范措施,他的目的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且辣椒是常见调味品,该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小张无需对小雨的住院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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