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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称孩子险些被人贩子拐走?反转了!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网站编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6-02-02

近日,一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后怕!大白天差点被拐,家长们一定要注意》,称自家孩子在商场附近路边玩耍时“险些被人贩子拐走”,该视频发布后迅速扩散,引起部分群众恐慌。VzA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1月30日,四川泸州市公安局“平安泸州”微信公众号发文称,经龙马潭公安迅速核查,该信息为不实谣言。VzA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据悉,泸州市公安局新闻宣传科发现该视频后,立即与龙马潭公安分局相关警种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实地走访、调取监控、询问相关人员等工作。VzA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监控显示,视频发布者声称被拐的小朋友放学后与同学一起直接乘坐家人的车辆离开,不存在短视频中所描述的“拐骗”情节或相关可疑人员,经对发布者王某询问,其供述:发布的视频内容为虚构。VzA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该博主因编造、传播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主动公开道歉、删除视频,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VzA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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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新金融法中心主任、副教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陈燕红告诉记者,博主为博取流量编造并发布孩子被人贩子拐走的虚假警情,该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需根据情节轻重承担法律责任。VzA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网信、公安等监管部门可依据网络相关监管规定,对博主作出责令整改、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理。VzA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涉事网络平台若未履行审核、删除等法定义务,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承担连带责任。VzA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人贩子
责任编辑:周钰  由四川教育在线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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