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在成都市委外宣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成都正式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 “成都人才36条”),在引才机制、人才培养机制、人才评价制度、人才服务体系等多方面提出系列改革措施,积极为外籍人才来蓉创新创业争取“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
为解决海外人才特别是外籍人才在蓉创新创业,在项目申报、商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障碍,积极为外籍人才来蓉创新创业争取“国民待遇”
全国首创
对进入《目录》的终端产品(服务),在政府采购、宣传推广等方面将给予一定支持,帮助拓展市场,这在 全国属于首创
广纳人才
支持中国境内高校外国留学生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到中韩、中德、中法、中古、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直接留蓉就业创业
外籍人才来蓉创新创业享“国民待遇”
“成都人才36条”是今年成都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也是继2016年成都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成都人才新政十条”之后,全市出台的又一重大人才纲领性文件。
会上,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彭崇实介绍,“成都人才36条”鼓励用人主体以“一人一策”的方式,吸引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内的领军人才,在蓉建立联合实验室、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科研项目攻关,有效分享全球智力资源。
从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出发,“成都人才36条”提出依托自贸区平台优势,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集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综合保税区、国际化社区等功能平台为一体,营造“类海外”的人才宜业宜商宜居环境。通过支持企业、高校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研究院等方式,建立国际化众创空间、海外离岸孵化器和海外创新创业基地,直接利用海外资源就地服务海外人才发展。
为解决海外人才特别是外籍人才在蓉创新创业,在项目申报、商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障碍,“成都人才36条”积极为外籍人才来蓉创新创业争取“国民待遇”,充分体现更加开放、更加主动的引才胸襟。
建立《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
为激励高层次人才自主研发具有国际水平的终端产品(服务),“成都人才36条”专门建立了《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对进入《目录》的终端产品(服务),在政府采购、宣传推广等方面将给予一定支持,帮助拓展市场,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在人才引进机制方面,支持在蓉高校与重点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外籍博士后。支持中韩、中德、中法、中古、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企业聘用世界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优秀外籍应届毕业生。支持中国境内高校外国留学生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到中韩、中德、中法、中古、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直接留蓉就业创业。
设立创新创业人才杰出贡献奖,对在成都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授予“成都市杰出人才”荣誉,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在成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专家人才(不含港、澳、台地区专家)授予“金沙友谊奖”。对在成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本地优秀人才,授予“市优专家”荣誉,给予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