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好2017年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确保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公平、安全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就业导向,实现“四个结合”,即技能大赛与专业培养目标结合,与专业教学实际结合,与就业岗位需求结合,与国家和全省技能大赛要求结合。
(二)立足于面向全体师生,扩大比赛项目,优化比赛内容,规范比赛办法,提升比赛水平,注重加强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学生技能水平。
二、大赛宗旨
团结进取、突出技能、展示风采
三、机构设置
主办单位:成都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教科院
承办单位:金牛区教育局、武侯区教育局、龙泉驿区教育局、青白江区教育局、新都区教育局、郫都区教育局、金堂县教育局,成都市财贸职业高级中学、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现代制造职业学校、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航空旅游职业学校及相关专业职教集团,成都高职中专教育学会。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7年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组织、宣传工作。
2017中职学生技能大赛工作QQ群号为451715058,统一发布大赛相关信息。
(二)专业工作机构
1.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大赛的仲裁工作。
2.设立命题组。命题专家在全市高职学院和相关企业行业公开推荐,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遴选。命题组负责市级比赛的命题及组织和保密等工作。
3.设立裁判机构。在市级比赛各赛项设立裁判组,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若干。裁判人员从高职学院和相关企业行业中产生,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裁判人员的选拔与聘请;出台裁判员管理办法,做好裁判员培训,完善监督工作制度,实行赛项监督与仲裁管理。
四、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参照省赛和国赛设置项目,结合成都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大类专业设置情况,设定本次学生竞赛项目。
学生技能大赛设置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财经商贸类、土木水利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7个类别,共16个比赛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和名额分配见《2017年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赛项设置及市级比赛参赛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五、学生技能大赛竞赛内容
市级比赛命题以教育部颁发的职业院校相关标准和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结合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和职业岗位需要,紧密结合专业课教学实际进行;试题内容以对学生的职业素养的考核为重点,全面检测学生运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工作、综合设计和团队协作能力;题量与技能大赛的实际需要相适应,知识点、技能点分布合理,难度、广度适度。
市级比赛赛题包括公开赛题和非公开赛题,根据各赛项竞赛规程确定是否公开。公开赛题在赛前公布,非公开赛题的赛项在赛前公布样题。
市级比赛赛项命题范围以及市级比赛项目的公开赛题或样题,在2017年10月26日前通过“2017年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网站(网址:http://cdjnds.com/ ),以下简称大赛官网)发布。
六、学生技能大赛参赛人员资格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对象资格
1.成都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及学生,凡开设有相关专业的学校均应组织学生参赛。
2.参赛对象年龄为199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二)组队要求
本次大赛以成都区域内各建制的中等职业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凡开设有相关专业的学校均可组队报名。
参赛对象可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参赛对象所在学校的专兼职教师。
(三)参赛人员资格审查
参加市级比赛的参赛对象报名后,由各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参赛对象的资格审查,赛项承办学校负责所承办赛项参赛对象的资格复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参赛对象的资格进行抽查。各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和赛项承办学校凭大赛官网登录账号(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登录大赛官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程序对参加市级比赛的参赛对象进行报名审核。审核结果在大赛官网中公布。
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学校应严格把关,审查参赛对象资格,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四)参赛人员变更
参加市级比赛的参赛选手及其指导教师报名并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因故确实无法参赛的,须由选手所在学校在相应赛项开赛前10个工作日之前向赛项组织机构出具书面说明,经所在区(市)县教育局和赛项组织机构核实后方可变更。参加市级比赛的参赛人员变更情况应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七、学生技能大赛报名办法
参加市级比赛的参赛人员应凭大赛官网登录账号(详见附件2),登录大赛官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认真浏览和下载报名流程和系统使用说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并经审查确认的,不得参加市级比赛。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10:00至2017年10月26日17:00,2017年10月26日17:00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八、学生技能大赛时间
市级比赛参赛人员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30日。
各赛项竞赛的工作日程、报到时间、比赛时间,请登录大赛官网查阅。
九、学生技能大赛地点
市级比赛各赛项竞赛地点在赛项承办学校内,即:
加工制造类赛项竞赛地点:成都市现代制造职业技术学校西区(成都市新都区新军路281号);
交通运输类赛项竞赛地点: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幸福路388号);
信息技术类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竞赛地点: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蒋桥路88号);
信息技术类物联网技术应用与维护、网络搭建与应用竞赛地点: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祥福校区(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祥红路889号);
财经商贸类赛项竞赛地点:成都市财贸职业高级中学南熏巷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南熏巷25号);
土木水利类赛项竞赛地点: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清泉校区(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五桂村2组);
旅游服务类赛项竞赛地点: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陆坝校区(成都市武侯区金兴北路373号);
文化艺术类赛项竞赛地点:成都航空旅游职业学校(成都市郫县德源镇红旗大道315号)。
十、学生技能大赛奖励设置和评奖办法
(一)参赛选手奖: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照参赛总人数的10%、20%和30%设置,由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得各赛项奖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发给优秀指导教师奖。
凡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和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的教师由成都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
市教育局将从市级比赛获奖人员中选拔优秀选手代表成都市参加四川省中职学生技能大赛。
十一、学生技能大赛信息发布
大赛及各赛项的各项通知、信息、日程安排、赛项方案或规程、比赛成绩等,将通过大赛官网及时发布。各区(市)县教育局、参赛学校和参赛人员应及时关注大赛官网,了解、掌握大赛各项信息,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和比赛。
十二、相关事项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充分认识技能大赛对于促进师生交流、提高学生技能训练质量、树立中职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的重要作用与意义,积极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组织和引导区域内学校、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通过学校、学生的参与促进本区域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各区(市)县教育局要根据区域内中职学校及相关专业设置情况,结合市级比赛参赛名额分配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区域内的相关赛项的选拔比赛,做好本区域优秀学生推荐、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等工作。本区域的选拔比赛方案、参加市级比赛选手的选拔与推送办法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自定。
市级比赛各赛项承办学校所在区(市)县的教育局要加强对承办学校赛项承办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承办工作的问题,确保赛项的顺利进行。
(三)各学校应以技能大赛为契机,在全面优化专业教学、加强技能训练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本校的参赛工作,促进全体学生提升专业水平和职业生涯发展。
各学校要组织好本校参赛选手的赛前培训和参赛组织工作。参赛市级比赛的学校应由学校领导带队,并安排专职人员为赛项联络员,全权负责参赛事务的协调、管理和领导工作;要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定和承办单位相关要求,加强对本校参赛人员的管理。各参赛人员要服从裁判,不得现场顶撞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如对评判工作有异议,可由代表团领队向大赛仲裁机构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服从最终裁定。
(四)各区(市)县教育局、赛项承办学校要严肃参赛人员资格审查纪律。在资格审查中一旦发现参赛人员存在资格问题,应取消其报名资格;在竞赛过程中发现资格问题,应取消其竞赛资格;在竞赛后发现问题,应取消其竞赛成绩,收回获奖证书。
(五)各承办学校、参赛学校高度重视大赛期间的安全工作。各承办学校应认真制定和落实赛项安全预案,要加强对参赛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参赛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事故发生。参赛学校应在参赛前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六)参赛人员应按照赛项规程要求,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工作装等证件、物件参赛;竞赛中,应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组委会、赛项执委会的指挥和安排,遵守竞赛规则,爱护竞赛设备和器材。
十三、参赛经费
参加市级比赛的参赛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自理,免费提供工作餐。
赛项承办学校应做好赛项后勤保障安排,积极为市级比赛期间的参赛人员提供食宿、交通后勤生活便利与帮助。
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1.2017年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赛项设置及市级比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2.学生技能大赛官网学校登录账号;
附件3.2017年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赛前说明会及比赛时间安排表;
附件4.2017年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日程安排表;
附件5.技能大赛相关机构和单位联系人员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