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早晨,四川省彭州中学在运动场开展了“宪法在我心中”宣传活动。
本次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是彭州中学“12·4宪法日”系列活动之一。在活动开展前,该校首先在教职工大会和学生班会上做了广泛的动员,为活动的开展制作了相应的宪法宣传资料。
彭州中学全校师生参加了这次宣传活动。活动由该校政教副主任吴克主持。
早晨8﹕00,迎着冬日的晨风,彭州中学全校师生齐聚运动场,开始了周一的升旗仪式。升旗仪式的第四个内容为学生演讲。登台演讲的是高二(14)班学生邬文卓,他以“宪法在我心中”为主题,做了“宪法日”宣传主旨演讲,向全校同学发出呼吁: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担负起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力与义务,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铭刻在自己的心中。在高一(7)班赵临风、许婧铃的领读下,同学们庄严地举起右手,齐声诵读宪法总纲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部分条款。雄壮的诵读声回荡在运动场。宪法诵读结束后,主持人吴克老师向同学们简要介绍了国家宪法的制定历程,重点介绍了“54宪法”和“82宪法”,强调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有关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号召同学们尊崇国家宪法的神圣性与权威性,把自己的所有行为置于国家宪法与法律之下,成为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本次活动开展之前,彭州中学全校学生参加了国家教育部开展的宪法知识竞赛,参加了成都市教育局开展的宪法征文活动。该校小品《无妄之灾》荣获彭州市“法治小当家”称号。(四川省彭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