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及省、州、县“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危害,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汶川中学于3月28日下午4点开展了“拒绝校园暴力 共创和谐校园”的专题法治教育讲座。本次活动得到了汶川县政法委、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家长代表、初中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共计10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汶川县政法委书记伏武平同志高屋建瓴,深刻剖析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的重要作用,谆谆告诫家长们肩负起教育子女的重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引导,不让孩子误入歧途,远离违法犯罪。
汶川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陈静律师做了精彩讲座。陈律师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深入浅出,通过一个个鲜活、令人痛心甚至发指的案例,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未成年、青年、青少年如何界定,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陈律师引导同学们解读不同案例,使大家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离人们并不遥远,从不良行为到严重不良行为,再到违法犯罪有时只有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同时告诫同学们:作为中学生,必须增强学法、知法、守法意识,谨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不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一旦违法犯罪也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昌维清副校长在总结时强调:学校是一片净土,每个人都有责任去守护这一份纯净,绝不允许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发生。本次活动,不仅增强了学生反欺凌的意识,也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敲响了预防的警钟,对青少年的成长起到了积极的引导、教育和警示作用,达到了广度与深度全面覆盖,校园与家庭同步宣传的效果,为建设和谐平安校园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最后,汶川中学的学生们认真阅读并签订《拒绝校园暴力 共创和谐校园》承诺书,并做出庄严宣誓:远离不良恶习,拒绝不良行为,呵护健康,珍爱生命。
应对校园欺凌是一项长期工作,作为“四川省法治教育示范校”的汶川中学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努力打造和谐平安校园。(汶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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