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31日,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关于这项重大战略任务,“总体目标”共分三个阶段: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中国共产党成立98年,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取得了令世界刮目相看的伟大成就。今天,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撼动伟大祖国的地位,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前进的步伐。“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抚今追昔,我们更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放眼世界,我们面对的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举目国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如此种种,无不要求我们以更强大的决心、更务实的行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