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教职工的法治观念,增强教职工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0年8月27日下午,成都市金沙小学清波分校邀请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黄进波到校,为学校教职工开展了学习《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
《民法典》是我国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于2020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深刻改变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金沙小学清波分校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保证《民法典》在学校教职工队伍的普及。
黄进波副书记主要就《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篇”对学校教职工开展普法教育,重点讲解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免责事由、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规定,结合贴近教职工工作、生活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呈现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民之法典,立之为民;良法善治,民之所向。这部“百科全书式”的法典,囊括了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增强了学校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教职工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指导意义。大家纷纷表示会继续关注和学习《民法典》相关内容,不断提高自己,做守法公民,做依法治教的好老师。(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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