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脍炙人口的童谣让大家从小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
千百年来,中华民族把“拾金不昧”作为一项传统美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龙泉驿区向阳桥小学,五年级二班的刘卓林、周莆森两名同学就是这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拾金不昧的含义,展现了龙泉驿学子的高尚品格和良好的道德风貌。
12月28日下午放学,刘卓林、周莆森两名同学结伴回家,在大湖区四号门门口,看见一辆电瓶车从四号门斜坡处开过,从车上掉下了一个红色的东西,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卷百元钞票,他们俩大声反复喊:叔叔叔叔,你的钱掉了,马路上声音很大,失主没有听到两个小朋友的喊声,骑车继续走了。两个小朋友没有丝毫犹豫,马上将钱交到大湖区四号门保安处,委托保安叔叔帮忙,一定找到失主。

保安叔叔接过钱,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并将两名娃娃的善举发到了大湖区物业服务中心,大湖区物业服务中心在业主群里对两个孩子拾金不昧的行为进行了表扬,并向这两个同学的家长和向阳桥小学五年级二班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感谢家校联动培养出了这么优秀的孩子和良好品德的学生,为同学们、学校、社区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该校师生也以这两位同学为荣,对两名同学拾金不昧的优秀品质立即予以了高度赞扬,向阳桥小学陈志刚校长也在本学期散学典礼上对两名学生进行了全校通报表扬。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刘卓林、周莆森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是新时期雷锋精神在当代小学生身上的再现,是全校师生学习的榜样。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既体现了他们个人优良的道德品质,也展现了向阳桥小学全体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体现了向阳桥小学学生良好的素质和精神风貌,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向阳桥小学的孩子们在“创善乐雅”的校园文化孕育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不断践行着校训所提倡的“善品、雅行”优良品质。希望大家以此为榜样,积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让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区更多的学生中生根发芽,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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