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明确教育惩戒边界,提升教师依法执教能力,2025年2月14日,大邑县沙渠学校特邀四川国炯律师事务所郑鹏律师,为全体教师开展了一场关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专题培训。

培训伊始,郑鹏律师简要介绍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并围绕教育惩戒的适用情形展开了详细讲解。他依据规则内容,结合实际案例,对学生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扰乱课堂秩序、吸烟饮酒等多种违纪行为进行了深入剖析,让教师们清晰地认识到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以及如何把握教育惩戒的尺度。
讲解教育惩戒的层级时,郑律师将其分为一般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强调一般惩戒适用于轻微违纪行为,如口头批评、书面检讨等;严重惩戒则针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学生,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合法合规。教师们应该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惩戒的边界与尺度,为依法执教奠定了坚实基础。

培训过程中,郑律师通过分享大量真实且生动的教育案例,让教师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教育惩戒在实际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他强调,教育惩戒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教育手段,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要秉持关爱学生的宗旨,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引导,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促进其健康成长。

相信在未来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师们将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这一手段,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同时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到既坚守教育的原则和底线,又传递教育的温度与关爱,为学生的成长成才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环境。(张红 通讯员 吴国强)
大邑县沙渠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