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志仙老师走进成都市青羊综合高级中学,为全体师生带来《法治天府·护航成长》专题法治宣讲。整场活动郑老师以一个个发人深省、贴近青少年生活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搭配生动鲜活的讲解与全程沉浸式互动,内容直击人心、干货满满,让法治知识入脑入心,为同学们的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一、不只是讲法,更是对话青春
“小豆无证驾驶共享汽车,撞人致死,要承担哪些责任?”
“承担刑事责任将对人生轨迹产生什么改变?”
“有人造谣我,我该怎么办?”
这些问题,不是法庭上的辩论,而是课堂上同学们的真实发问。郑志仙老师没有照本宣科,而是通过案例+提问+解答的方式,引导同学们一步步思考、辨析、纠偏。


二、一问一答之间,认知悄然升级
在“小豆案”中,郑老师抛出问题:“小豆是未成年人,是不是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有同学举手说:“可能不会坐牢吧?”

郑志仙老师随即引出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明确指出:16岁以上犯罪,必须负刑事责任;12至14岁在特定严重犯罪情形下,也可能被追诉。
在“厕所反击案”中,郑老师问:“江某持刀反击,算不算正当防卫?”
现场一度争论不休。有的同学认为“他带刀就是故意伤害”,也有同学坚持“被15个人打,不带刀就是等死”。



郑志仙老师最终揭晓答案:法院认定江某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她强调:“法律不会强人所难,但也不会鼓励以暴制暴。关键在于是否主动挑起事端、是否超出必要限度。”

三、敏感话题不回避,法律底线讲清楚
面对“早恋”与“性侵害”这两个敏感话题,郑志仙老师不回避、不模糊,而是通过“豆哥与豌妹”的情景互动,引导学生辨别是非、守住底线,清晰的讲解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与威严。


每一个情景,都引发了热烈讨论。郑志仙老师最后明确指出:性同意年龄是14周岁,低于此年龄,即使“同意”也构成强奸罪。同学们在震惊之余,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法律的严肃与底线。
四、不做欺凌者,也不做沉默者
在“校园霸凌”环节,郑志仙老师列举了肢体、言语、社交、网络四种霸凌形式,并强调:造谣诽谤,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她送给同学们三句箴言:不做残忍的欺凌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并给出了四步应对法:明确拒绝、及时逃离、保存证据、主动求助。

本次法治教育活动,让冰冷的法条变得可感、可学、可用,让法治理念真正走进校园、浸润人心。此次宣讲,也为青羊综合高中的全体学子点亮了一盏法治明灯,种下敬畏规则、坚守底线的种子。希望同学们都能在法治护航下,明法守法、向阳成长。(李林 通讯员 尚晓琪 杜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