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班主任职务侵占案。被告人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侵吞学生学费及应退费用共计9万余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等个人消费。法庭经审理,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5年,王某某在西安市新城区某培训中心担任班主任。期间,他利用代收学费、代办退费的职务便利,私自侵吞三名学生的学费以及一名学生的应退费用,合计人民币9万余元。所得款项全部用于网络赌博等个人消费。
新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退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
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结合本案,新城法院法官提出三点提醒:
一是远离黄赌毒。“上头”的快乐背后是无尽的深渊,近年来有多起网络诈骗案件均是披着“黄”“赌”的外衣,最终导致大额财产损失。
二是完善财务制度。提醒企事业单位织密监管措施,谨防有心之人利用制度漏洞违法犯罪。
三是警惕私人收款。社会群体在涉及大额转账时,一定要核查收款账户,尽可能将钱款转给公户,避免私人收款,以防财产损失。
职务侵占,班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