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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反映女儿在武校就读时遭教练强奸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网站编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4-15

据报道,马玲的女儿小芳曾就读于登封市少室山武术学校。据马玲称,2023年8月,14岁的小芳被武校教练蒋某强奸,一个月后她才知情并向警方报案。2023年10月,登封市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马玲控告的小芳被强奸一案,该局经审查认为“本案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民警跟我解释,说我女儿是自愿发生关系的。”马玲认为,警方对不立案的解释与事实不符,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2024年1月,登封市检察院为此案召开听证会。此后,登封公安机关重新展开调查。
  4月12日,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办案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警方对此案展开了调查,但其未透露案情。登封市少室山武术学校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此事的定性以警方调查为准。马玲说,女儿就读于武校中学部的散打班,平常是半天文化课、半天武术课;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周末和暑假都不放假,学生一般在周末可领回手机与家人联系。
  2023年9月初,马玲收到女儿手机发来的信息。“她说有教练要跟她谈恋爱,要给她送东西,问我怎么办。”马玲说,她当时就急了,联系了武校的总教练和主管教练。
  “我说孩子还小,不适合谈恋爱。我让他们再核实一下,教练有没有单独跟孩子相处的空间。然后学校给我回复说‘没有’。”马玲说,她还是不放心,当月下旬,她来到少室山武术学校,为女儿办理了退学手续。
  回到家后,从女儿的行李箱里,马玲发现了一封信。这封一页纸的信,是学校“小蒋教练”写给女儿的,落款处没有写时间。
  “昨天是我的不对,是我太冲动了,忘记了你还小,忽略了你的感受,也没有控制好我的情绪……”这封手书的信还写道:“我也真没想到我会变成那样子,一定很丑吧!但是我保证我真的不是为了你的身体才接近你,我对你是真心的……”
  信的右下方,署名为“爱你的小蒋教练”。马玲称,看到这封信后,她意识到出了“大事”。她当时询问女儿,得知孩子被学校教练蒋某“强迫”发生性关系,于是她向警方报了案。
  马玲称,女儿小芳对这事感到害怕和羞耻,一些细节起初并未向她透露,后来律师耐心与孩子沟通,她才得知更多情况。
  马玲所写控告材料称,大概是2023年8月15日的晚上,小芳正在学校的一楼女生宿舍睡觉。女生宿舍有单独的隔断门,一般晚上9点10分上锁。当晚10点多,小芳的主管助教蔡某(女)私自用钥匙打开女生宿舍大门,将小芳从一楼女生宿舍带到二楼男教练蒋某的宿舍。当天是蒋某的生日,蔡某带小芳到达房间时,蒋某正同另一教练张某、学生姚某在喝酒、吃烧烤。
  控告材料称,到了凌晨0点左右,姚某因查寝先行离开。喝了约一瓶啤酒的小芳,仍在房间里看三名教练用手机打游戏。凌晨1点左右,张某拉着蔡某去了屋内的洗手间,外面只有蒋某和小芳两人。蒋某很快将小芳按倒在房间的床上,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挣扎中的小芳咬伤了蒋某的左侧胳膊。后来,蒋某待小芳穿好衣服后,朝卫生间喊了一声,躲在里面的张某、蔡某便出来了。马玲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当时他(蒋某)脱孩子衣服,孩子不让他脱,挣扎着要跑,但是他把我女儿拉回来,按到床上。”
  马玲称,她曾问女儿,当时为什么不大声呼救?“我女儿说,隔壁住着的都是小学的小朋友,谁会来救她?”马玲说,女儿还告诉她,学校教练的权力很大,她害怕被教练打。
  马玲出示女儿腿部受伤的照片称,女儿进武校的第一个学期曾被学校工作人员殴打,也一度不敢告诉家人。
  警方曾作不立案决定,听证会之后重新调查
  据马玲转述小芳的话称,事发第二天,蒋某将道歉信塞给小芳,助教蔡某则给了她一颗避孕药,让她吃下。
  马玲还了解到,18岁左右的蒋某,曾是登封市少室山武术学校的学生,2023年6月起在该校从事助理教练工作。
  马玲反映其女儿被蒋某性侵的内容是否属实?为了解情况,2024年4月12日、13日,记者多次联系登封市少室山武术学校法定代表人王贯雄,对方均未接电话。此后记者联系上该校负责人刘振修。
  “她在跟学校反映的第二天就选择报警了,报警后公安机关调查了……不存在家长说的那种情况。”刘振修说。记者询问学校是否已得到警方的调查结论,刘振修则表示没有,“谁报案就反馈给谁”。记者询问涉事教练蒋某的情况,刘振修则未具体回答,后来便不再接听电话。
  新闻记者联系上少室山武术学校总教练翟明辉。“这个我不清楚。”翟明辉说。他也不愿向记者提供蒋某的联系方式。
  对于马玲的控告,公安机关是如何认定的?
  马玲是2023年9月30日打110报警的。案件分配到登封市公安局大金店派出所,此后转到该局刑侦大队三中队。马玲称,当年10月1日、7日,女儿先后到三中队录了两次口供。
  10月7日,小芳在民警带领下到医院做检查鉴定。此时距事发时间有一个多月。检查结果显示,其处女膜部位“可见陈旧性裂伤痕迹,未见新鲜创面”。马玲说,她后来通过律师咨询医生得知,“事发超过3周的都属于陈旧性裂伤”。
  10月29日,登封市公安局向马玲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马玲控告的其女儿被强奸一案,该局经审查认为,“本案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10月30日,马玲到登封市公安局刑警三中队领取《不予立案通知书》时,民警向她具体解释了不立案理由。
  “发生关系时孩子满了14周岁,当时她是愿意的。”在马玲提供的录音中,民警解释称,涉案男子蒋某虽然是武校的助理教练,但并不负责教小芳,所以对她没有监护职责,并不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是2021年3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加的条款——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构成该罪。
  警方作出不立案决定后,马玲申请复议。登封市公安局维持了原不立案决定。此后马玲申请复核。
  2023年12月,郑州市公安局对此案作出《刑事复核决定书》,认为此前登封市公安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予以维持。
  此后,马玲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2024年1月,登封市检察院对此案召开听证会。公安、教育等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马玲及其律师等人参加。在听证会上,马玲坚称女儿被遭性侵系被“强迫”,对警方此前录口供等过程提出质疑。
  数日后,马玲接到登封市检察院通知——根据检察机关建议,警方将对此案重新进行调查。
  此案由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三中队移交到大案中队。2024年2月下旬,马玲带着女儿到大案中队重新录了口供。
  近日接受采访时,马玲称,警方至今尚未通知她是否有调查结论。
  4月12日,新闻记者联系上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证实对此案进行了调查,但未透露案情。
  女儿“出事”后,马玲除了控告蒋某及另两名教练,还认为学校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和过错,遂向教育部门投诉。
  登封市少室山武术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现有学生四百多人,教职员工五十余人。
  登封市教育局在2023年11月曾书面回复马玲:少室山武术学校反馈称,学校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在案件办结之前,学校暂无法作出定性答复和处理意见。
  登封市教育局在《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称,警方正在办理此案,信访人马玲要求当事教练承担责任问题,应由司法机关裁定;关于要求学校承担责任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可通过协调或诉讼解决。
  上述书面答复材料显示,马玲曾向教育局工作人员称,要求学校赔偿50万元,工作人员建议其“列出赔偿清单”后再协商。
14岁女生被学校教练性侵?事发次日收到道歉信
  小芳2009年6月出生,事发时刚满14周岁不久。据其母亲马玲介绍,女儿从小喜欢当兵,文化课成绩却不大好。2022年6月,根据孩子的意愿,她将女儿送到了登封市少室山武术学校。此事从事发至今,已有八个月。女儿的心理创伤,是马玲最担心的。
  她记得,把女儿从武校接回家后,女儿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外出见人。“天天躲在房间里不出门。”马玲说,她有次看到女儿拿刀在胳膊上划,“还划伤了,出了血。吓死我了。”
  马玲带女儿多次去看心理医生。过了几个月,等其状态逐渐稳定后,她才送孩子去了另一所学校读书。
  “我现在只想讨一个公道。我不需要私了,不需要赔偿一分钱。”4月13日,马玲对记者说,这次遭遇肯定会给女儿带来一辈子的阴影,“谁侵犯我的孩子,我就要追究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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