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深化警校联动育人机制,7月3日上午,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小学开展法治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聘任法治校长
筑牢校园法治根基
为进一步健全校园法治教育与安全防护体系,学校正式聘请思源派出所副所长罗义同志为学校法治校长。仪式上,红光小学吴克安校长为其颁发聘任证书,正式搭建起校园法治共建渠道。

普法宣讲进校园
守护少年平安成长
聘任仪式结束后,法治辅导员李俊怡阿姨围绕校园欺凌为孩子们带来了一堂生动易懂、贴近校园生活的法治安全教育课。

从玩笑到欺凌,界限在哪里?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例,李俊怡向大家说明,学生欺凌不是简单的“打闹”,它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发生在学生之间、带有蓄意恶意、实施了具体欺压行为、造成了实际伤害。起侮辱性绰号、故意排挤、抢东西、网上散布谣言……这些都不是“闹着玩”,而是法律眼中的欺凌行为。
同时纠正大家的错误想法:无论性格、身形如何,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被欺凌对象,遭遇欺凌从来不是受害者的过错,不必自我否定。



法律不是免责牌,欺凌者必担责
李俊怡告诉大家,法律对未成年人虽有保护,但绝不是“免罪金牌”。轻则要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重则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她特别强调:“旁观者的起哄、转发、拍照,同样是在助长伤害,甚至可能成为帮凶。”
这番话让台下的同学们陷入了沉思——原来不参与,不代表没有责任。


做更好的自己,从友好相处开始
讲座尾声,李俊怡把话题从“如何防范”转向“如何成长”。她引导同学们学会换位思考——“如果我是他,我需要什么?”;学会控制情绪,用沟通代替争吵;学会主动关心身边同学,用真诚赢得真正的友谊。她说:“最好的防护,是让每个孩子都被尊重、被看见、被温暖。”

整场讲座,没有照本宣科,没有高高在上的说教,只有像大朋友一样,用一个个真实的案例、一句句贴心的话,把法律知识和自护技能种进孩子们心里。
红光小学将以此为契机,持续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让每一朵金葵花都在阳光下绽放。(翁玉华)
郫都区红光小学,拒绝校园欺凌,守护青春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