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压实家长监护责任,构建学校、家庭、公安交管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大邑县实验中学于2026年10月21日组织召开“严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题家长会,推动“家校警”互联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会上,学校重申严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相关规定,阐明违规骑行的危害后果以及家长应履行的监护责任,向家长介绍公交、步行等安全出行替代方案。
受邀到场的交警开展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向家长明确法律要求: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结合辖区真实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不佩戴安全头盔、车辆加装雨棚、超载载人等交通陋习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说明交管部门将在上下学重点时段,强化校园周边道路巡查管控力度。



会后,学校同步落实三项家校警互联举措:一是警校信息互通,交警排查发现学生违规骑行后第一时间通报学校,学校转交至对应班主任,及时告知家长,形成“发现—响应—整改”的管理闭环;二是上下学联合劝导,值周教师、校园保安联合交警在校门口协同值守,对骑行电动自行车离校的学生及时拦截劝导,并联系家长到场处置;三是家庭常态提醒,班主任每周向家长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对存在违规骑行苗头的学生开展“一对一”家校沟通提醒。




下一步,学校将坚持每学期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专项家长会,每季度联合交警开展校园周边骑行安全专项检查,把学生交通违规行为纳入班级常态化安全教育内容,确保“家校警”互联机制长效运行。(张红 通讯员 蒲敬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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